1月31日,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召请京津沪三市商务委、租赁协会和有关企业,就《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暂行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讨论。
内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始于2004年底,至今已有8批66家企业获准组建融资租赁公司,其间,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3个管理文件,此次提交的讨论稿对原来的文件进行了修正和补充。
据悉,该《办法》将很快发布,同时,第9批获批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名单也将公布。